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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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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大家对此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南通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南通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委托所在单位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以及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流产医学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到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结付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电话:0513-59000126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横河南路528号

电话:0513-86029456

南通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参加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居民保险的育龄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医疗、生育费用按限额标准享受相应待遇,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南通市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应的项目标准结算。

以下情况生育保险不支付费用:

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应当由医保支付的费用;

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已享受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医疗费用;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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