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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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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呢?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欢迎阅读!

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预防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各环节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合同全过程的管理和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合同实行总经理主管、合同承办部门分管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承办部门内部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总经理为公司合同管理的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工作进行安排、协调和检查、监督,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合同,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完善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二、进行员工培训,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规避方法;

三、监督、指导、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依法洽谈或完善合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调查、询价、比价、谈判、签约;

六、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外处理合同纠纷事宜。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或按照总经理的安排,具体实施合同的签订、履行时为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实施合同的可行性调查、询价、比价、谈判;

二、依法完成拟签订合同的规范文本,对已签订的合同提出变更、解除意见;

三、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四、针求合同所涉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并交总经理审批;

五、负责执行所签订的合同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合同,及时掌握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总经理通报合同履行情况;

六、及时向总经理通报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和解决方案;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八、制止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和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除合同承办部门以外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人员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对合同承办部门承办的合同及时提出意见,积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履行合同,及时出具有关凭证、材料,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合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合同建档、保管,负责合同档案文件的调用、借阅。

第九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 凡属于本制度规定的合同,除及时清结者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严禁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应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等进行调查、验证,验明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审查合同对方主办人员是否有代理权及其范围、有效期和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并保存有关资料。

对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要求其签名和按指印,拒绝其在合同上使用印章。

第十二条 合同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方可签订。由委托代理人签订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禁止利用合同为本人或本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

禁止利用合同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合同的洽谈准备会制度,由承办部门报请总经理招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和意图制定谈判原则和方案,指定谈判人员与对方谈判。

其他合同由承办部门及人员制定谈判的主要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后与对方谈判;必要时总经理可参与谈判或指定其他部门和人员参与谈判。

第十四条 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承办部门及人员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并将合同文本草稿及相关资料一并报请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齐全、责任明确、逻辑性强、文字表达清楚。签订的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加盖骑缝印章。

第十六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信誉。

第十七条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应及时、积极地收集整理、保存,及时审阅并制定对策,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及人员收付合同款项时,对时间、金额和收付方式等均应有准确的记录,并及时通知合同承办部门和报告总经理。

第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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