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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7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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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考研的到来,各地院校也开始公布了相关的考研信息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长安大学2017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在职人员)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长安大学2017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在职人员)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5.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入学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现场确认请参照《长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3.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

4.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两名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5.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统一考试时间一致。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试题全部由我校命题,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11);

2.外国语(英语,科目代码241);

3.业务课一(科目名称是数学的则考试单考数学,科目代码602,科目名称不是数学的,科目名称和代码与统考相同);

4.业务课二名称和代码与统考相同。

考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的内容范围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与我校签有人才培养协议的单位的考生。对初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和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于2017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1.录取考生原则上要求在学校修完规定学分,然后可回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课题,边工作边完成论文,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录取后作为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上学期间不转户口及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

3.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信息完全一致。

4.本简章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