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计划生育手术报销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或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学等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文本。
二、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1、结婚证;
2、社保卡(市民卡);
3、计生证明。
三、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孩子的);
4、出院小结等材料。
四、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提供女方无业证明1份;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均在我区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4、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一方在我区的',由区外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5、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同一县(市、区)域的,由居住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
6、女方户籍地与婚后居住地在区外不同县(市、区)域的,分别由两地就业处或乡镇(街道)出具无业证明。